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
《大悟县政府系统规范化建设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(悟政办发〔2020〕6号)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开发区、高铁试验区、悟峰山度假区管委会,县政府各部门:
《大悟县政府系统规范化建设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》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各自实际,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大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0年5月26日
大悟县政府系统规范化建设
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
为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,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府系统规范化管理,提高执行力,提升行政效能,扎实做好“六稳”工作,全面落实“六保”任务,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,县政府决定在政府系统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,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坚持问题导向、过程导向、结果导向、责任导向,结合各级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,着力整治决策行为、执行落实、行政执法、招标采购、资金资产管理、人事编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,全力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法治化建设,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,努力促使政府工作明显规范、效率明显提高、作风明显转变,管理服务明显改进,政府公信力明显提升。
二、主要任务
(一)着力解决决策行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。重点整治单位班子成员分工不明确、权责不清晰,团结协作不够,存在推诿扯皮、推卸责任的现象;规矩意识不强,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,“三重一大”事项议事决策制度不健全、执行不规范,重大问题、重大事项请示、报告不及时、不到位等问题;不担当、不作为,上交矛盾和责任,存在能推尽推、议而不决的现象;工作底数不清、情况不明,不讲实际、不重实情,故意隐瞒问题和矛盾,报喜不报忧等问题。
(二)着力解决执行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。重点整治政令不畅、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对上级决策部署研究不够、办法不多、落实不力,执行存在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的现象;对上级来文、来电、批示及问题交办,处理不迅速、回复不及时、落实效果打折扣等问题;工作不主动、不积极、不配合,自身权限能够解决的事情习惯于层层向上请示汇报,存在推、拖、等、靠、要等现象;工作不思进取,得过且过,热衷于做表面文章,习惯于只表态不做事、只部署不落实,一些问题屡改屡犯、反反复复等问题;“放管服”改革推进不力,权力下放不够到位,权力下放后指导和监管没有同步跟上,精简审批事项、优化审批流程、简化办事程序还不到位,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。
(三)着力解决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。重点整治行政执法权责脱节,清单化、网格化管理不到位,存在有法不依、执法不严、违法不究、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、滥用自由裁量权,同事不同罚等现象;行政执法人员不注重业务学习,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,执法人员专业水准、执法能力亟待提升,斗争精神不强,在违法行为面前畏手畏脚,不敢直面矛盾,不愿得罪人,不敢动真碰硬,存在人情执法、多头执法、选择性执法、趋利性执法等问题;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顺畅,存在有案不移、以罚代刑等问题。
(四)着力解决工程领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。重点整治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不规范、投资管控把关不严,普遍存在超概算、超预算等问题;招投标事前、事中、事后监管不力,肢解工程规避招标,随意变更工程量变相规避招标,串通招标等行为,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严,评标方法不科学,评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;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,采购计划不科学,合同把关不严格,采购程序、资金支付不规范,资金预算约束力不强,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;市场主体诚信缺失,代理公司人员素质参差不齐,准入退出制度不健全等问题。
(五)着力解决资金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。重点整治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,执行“一把手”不直接分管财务不到位,出借财政资金、资金拨付不及时、支付不规范等问题;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不到位、制度不健全、管理不规范,家底不清、资产不明、账实不符,账务处理不及时、不完整、不规范等问题;资产出租合同管理不规范,租金收入偏低、租赁期限过长,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不规范等问题;资产处置不规范,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,程序不公开、不透明,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等问题。
(六)着力解决人事编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。重点整治清理“吃空饷”、在编不在岗、编外聘用人员、违规借调人员,突破单位“三定”方案随意进人,单位编制、人员、工资管理不规范,对下属单位和干部职工疏于管理,岗位职责划分不清、责任不明、人浮于事等问题。
三、实施步骤
集中整治活动从2020年5月27日开始至7月底结束,分三个阶段:
(一)动员学习阶段(5月27日-6月10日)
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规范化建设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,组织全县政府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中央、省、市、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、政府工作规则、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文件和财务管理、工程建设、招投标、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。6月10日前,县政府系统各单位要将动员部署情况、学习情况和具体实施方案报县政府督查室。
(二)问题查摆阶段(6月11日-6月30日)
各单位要对照六个方面的工作任务,结合单位实际,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,扎实开展自查自纠,通过召开座谈会、设立意见箱、谈心谈话活动等多种渠道,广泛征求意见建议,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,形成单位问题清单。各单位问题清单于6月20日前报县政府督查室。
(三)整改立制阶段(7月1日-7月31日)
各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,列出问题清单,建立整改台账,明确整改时限,落实整改责任,严格实行销号管理,确保所有问题整改销号。各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,加强制度建设,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,从加强薄弱环节抓起,需要什么制度就建立什么制度,把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,及时把问题整改的好做法、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,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,形成以制度管权、管事、管人的长效机制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压实工作责任。成立县政府系统规范化建设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,县长任组长,常务副县长任第一副组长,其他副县长任副组长,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,主要负责活动的督促指导和日常工作。县政府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分管部门、联系乡镇,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,确保集中整治活动有效开展。各单位“一把手”是活动开展的“第一责任人”,对本单位的规范化建设要负总责、亲自抓,做到亲自谋划、亲自推动、带头整改落实,真正把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。
(二)坚持问题导向,狠抓整改落实。各乡镇(区)各部门要把本次活动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,把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作为开展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紧盯整改落实、建章立制过程中的问题和具体表现,一条一条梳理、一项一项分析、一个一个解决,切实把问题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、堵塞漏洞、规范管理的过程。
(三)强化调研指导,确保取得实效。县政府办公室要成立若干指导组,全面加强对本次活动的指导。各指导组要采取定期检查、随机抽查、明察暗访等方式,全面掌握活动进展情况,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。要强化责任追究,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、问题整治不认真、不扎实,甚至走过场的单位,将责令“补课”,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,确保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,努力在全县政府系统形成风清气正、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。